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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郎自大2_第十七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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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冬末第一场大雪降临时,我随着沈从到了楚都。

    雪累积得十分深厚,马车压上去,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。我穿了厚厚的棉衣,披了狐裘,抱着个暖炉,整个人歪在马车里,从偶尔被风掀开的车帘里看外面的世界。

    沈从坐在对面,穿着青色的袍子,披了个兔裘披风,清瘦的手不断打开旁边累计如山的竹筒,从里面抽出字条,一张一张看完,又一张一张扔到一旁的炭盆里烧成灰。

    他看东西的速度很快,扔得更快,我不由得问道:“阿从,你看完了吗?”

    “快了。”他安抚我,抬起头来,伸出冰凉的手,摸了摸我抱暖炉的手。

    确认我的手是温暖的后,他温和地问:“怎么了?是无聊了吗?”

    “有点吧。”我看了一眼外面走过的行人,打着哈欠道,“你一说要回楚都,就开始忙,根本没时间陪我啊。”

    “对不起。”他很快就认错,垂下眉眼来,“我很快就看完这些,再陪你玩,好不好?”

    “也不用啦……”我有些不好意思,赶忙解释道,“我也不是这么狭隘的女人。你好不容易当了官,我当然要全心全意地支持你。我就是有些好奇,你看这么快,每张字条的内容都看完了?”

    “当然啊。”他笑了笑,“不然我怎么会扔?”

    “那你看完就烧,不怕记不住吗?”我眨了眨眼,觉得十分好奇。

    沈从勾起嘴角,眼中是零碎的笑意:“你难道不知道,你相公我一目十行,过目不望?”

    “我一直以为你是和我开玩笑……”我呆呆地开口,“原来是真的啊?”

    沈从露出苦恼的神色:“简单的东西,当然就是这样。不过要是难一点的,还是要费点力的,这种日常信息,自然就不需要太费力了。”

    说着,他从抽屉里抽出一本话本,塞到我怀里,询问道:“要不要看看话本?”

    我摇了摇头,缩着脖子道:“手冷。”

    “你都裹成个球了还冷啊?”沈从笑出声来。

    “没办法,”我叹了口气,“奴家天生娇弱,受不得寒。”

    奴家是近些年来的新词。听说大楚原来都是女子当官、女子称帝,结果前些年不但开辟了男官制,还在两年前出现了一位男皇帝。这位男皇帝登基之后,就宣布,男女均可嫁娶。以前都是女人娶男人,女人三夫四君,女人休男人,就算是和离,也得女人同意。新皇帝的意思,却是男女均可如此,只要你有能力,有钱,就算你是男人,你也可以娶女人,可以三妻四妾。被娶的女人就要像被娶男人一样,面对不能休夫的规定。

    这项规定一出,许多女人就过上了吃软饭的生活,比如说我。

    吃软饭的女人嫁了男人,她的丈夫以前称为“主君”,现在就要称为“相公”。而她以前被称为“妻主”,现在被称为“妻子”。

    以前女子的自称只有“我”“在下”,但许多吃软饭的女人为讨相公欢心,故意示弱,就有了许多比如“奴家”“妾身”这种一听就娇滴滴的词来。

    沈从说,我是未婚先孕,赶在新帝刚刚颁布法令后嫁给他的。所以他是相公,我是他的妻子。

    之所以是他说,原因是,其实我什么都不记得。

    我只记得,两年前的一天,我睁开眼睛醒了过来时,就是在一家农舍里。当时外面下着细雨,我躺在床上,看到微微凸起的腹部,心情有些微妙。

    我脑袋中一片空白,几乎像一张白纸一般,什么都没有。我不知道我叫什么,不知道我从哪里来,不知道我是谁,没有任何相关的人生记忆,只有一些基础常识。

    例如,我凸起的肚子代表我怀孕了,我身边的家具代表我家境不是很好,我身体构造代表我是个女人……

    把这些常识过滤了一遍,确定这对弄清楚我是谁毫无帮助后,我支撑着坐起来,想去看看外面是什么。我刚刚把坐起来,就看到有人将帘子一掀,走了进来。

    那是个极好看的男子,皮肤白皙,身材颀长,虽然穿着粗布长衫,但全身上下的衣服都被打整得极其干净、妥帖,仿佛哪家贵公子乔装出行,自带光华。

    他就是沈从。

    他告诉我,我叫苏欢,二十三岁,是一个家道中落的大小姐,深居山野,而他也曾是一方人物,被人追杀落入江中,顺江漂流而下时,刚好遇见了我。我救了漂在江中的他,然后我们日久生情,未婚先孕。为了孩子和他,我从山林中搬迁到了小镇里,而后我负责安胎,他在镇上当着大夫和教书先生。只是没想到,我有一日趁着他不在家想要上山打猎,结果不慎从山上跌了下去,撞了头,醒来后就忘了他。

    对于他的话,我半信半疑,觉得有很多蒙我的成分。毕竟我什么都不记得,他爱怎么蒙怎么蒙。于是我始终防范着他,不肯和他同床,时常和左邻右舍打听消息,有时候还会往捏扯自己的脸上,想找出些人皮面具的痕迹,看看自己是不是个惊天大美人,所以让这样俊雅的男子为我折腰。

    那时候我常跟踪他,看他是否去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。我以为他从来不知道。直到有一天,我在路上崴了脚,疼得坐在人家家门口哼唧。当时我的肚子已经鼓得像个球,路过的人都怕我是碰瓷的,不敢相扶,我似乎也是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人生,倒也没觉得什么,便自己给自己揉着脚,想着回家的办法。

    就在那时候,沈从突然从小道里折回来了。

    他背着药匣子蹲在我面前,皱着眉头问:“脚崴了?”

    “你你你……”我诧异不已,连说话都结巴起来,“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?!”

    “你跟了我一路,突然不见了,我就回来看看。”他叹息了一声,看了看我的脚,心疼地说,“怎么这么严重?这么大的人了,走路也不知道上心。”

    说着,他站起来,温和地说:“你等等我,我回家拿个背椅来背你。”

    说完,他就要转身离开。

    我鬼使神差,一把抓住了他的袖子。

    他愣了愣,转头看着我,眼里透出欣喜又悲伤的神色。

    他握着我的手说:“别担心,我会回来的。”

    我放开了他的袖子,垂下眉眼。

    他转身走了,我就坐在那台阶上等着。人生第一次体会到等一个人的感觉,盼着他来,怕他不来,于是又在心里告诉自己他不会不来。患得患失,忽喜忽悲。直坐到天色暗下去,我突然就生出了一股“该是如此”的感觉。

    周边人来人往,我强撑着自己站起来,想要单脚跳回去,结果才站起来,就听到一声疲惫的怒喝:“你这是做什么!”

    我惊喜地回头,看见小巷口,那个布衣青年背上背着把椅子,于人来人往间看着我,目光急切又担心。

    明明不是什么大事,明明该感到开心,不知道为什么,却有无数的委屈涌上心头,我的眼泪瞬间就流了出来。

    他慌忙走到我面前,手足无措道:“你怎么了?”

    我不说话,只是哭。

    他扶我坐好,蹲在地上抬头看着我,眼里全是关切、忧虑:“你别哭,到底怎么了?谁欺负你了,还是太疼了?”

    我拼命摇头,末了,终于问他:“你怎么才来?”

    他愣了愣,眼中似是闪过一丝欣喜。他忙垂下眼眸,遮掩住眼中情绪,温和地说:“我错了。回去拿椅子的时候,发出一个乡亲在田里被牛角顶了肺,我急着救人,不得已耽搁了。以后不会了。”

    我点头抽噎,想想,又摇了摇头:“我……我不怪你……我就是不知道为什么,觉得难过。好像这辈子一直被人抛弃,被人骗一样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骗你。”他慌忙握住我的手,一脸郑重地说道:“欢儿,我这辈子都不会再骗你了。”

    他的眼睛那么好看,誓言那么真诚。

    我的内心仿佛涌过一道暖流,熨帖了所有的不平整。于是我轻轻抱住他,不再说话。

    他犹豫了片刻,反抱住我。

    而后他扶我坐在椅子上,再蹲身背起我来。明明他那么瘦弱,我坐得那么高,却一点都不觉得害怕。

    从那天晚上起,他就同我睡在了一块儿。我怀着孕,做不了什么,他就每天躺在我身边,靠在我颈窝里,一言不发。

    其实我也很奇怪,不知道是不是怀孕的原因,我对他没有任何欲望,更多的感觉却是,我们仿佛像两只相依为命的鹌鹑,在夜里依靠在一起相互取暖。

    过了几个月,我肚子越来越大,临盆的时候难产,村里的稳婆都拦着他,不让他进产房,他一把把人推开了冲进来,死死握住我的手,眼里全是眼泪。

    产房里全是血。我虚弱地看着他,觉得自己立刻就要死去。

    他看着我,整个人都在颤抖,声音也是如此:“活下来……你一定要活下来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们才刚刚开始,还有很多路要走。你别死,你一定要活下来。我才刚刚体会到幸福的感觉,你不能死……”

    他眼里全是恐惧,仿佛我一死,他就要堕入无尽的深渊。

    我连呼喊的力气都没有,只能静静地看着他,感觉他仿佛是我无比珍爱的一个孩子,我费尽心血浇灌过,养育过,陪伴过。

    我第一次去正视他与我的关系。

    他不仅仅是和我相依为命的人,他是我的丈夫,我的主君。

    他爱着我,和我那种将他视为亲人的感情不同,他是真的将爱情全心全意地投注给了我。我们的生命中不会有其他人,我们是彼此的责任,所以我必须去正视这段感情,给予相等的付出。

    我静静地看着他,感受到他眼里的绝望。似乎是我要死去的话,他就会毫不犹豫跟着赴死。

    于是我用尽所有力气回握住他的手,颤抖着声道:“你别怕……我在……一直在……”

    可能是自己有了执念和勇气,我一直坚持到半夜,终于把孩子生了出来。

    那孩子是个男孩,生下来才四斤,小小的一团,很是瘦弱。

    他从出身就身带剧毒,沈从揣测,是我之前就身怀剧毒,然后传给了孩子,所以我没有事。这个孩子本应该是个死胎,但不知道是孩子体质特殊,还是母体的毒在传给孩子的过程中会淡化的原因,这个孩子活了下来。虽然很虚弱,当终究是活了。

    沈从给这个孩子取了乳名叫赐儿,而他的大名,沈从说等过几年,他回去找他大哥取。

    这话我向来也不信,我总觉得我们会在乡野过一辈子。

    于是我就当赐儿的名字叫沈赐,见着人就抱着孩子嘚瑟:“我儿子,沈赐。”

    “是乳名赐儿,还没取正式的名字。”沈从却很执着与于这一点。

    我懒得和他计较,每天抱着孩子逛逛街,喂喂药。

    他平日出去赚钱,我闲着没事,也就开始琢磨怎么过日子。

    我学会了煮饭,学会了买菜,学会了买东西的时候和人议价,会了为一文钱和人争执。虽然我总觉得这样的生活很陌生,却也觉得格外有味道。

    赐儿满月的时候,我和沈从举办了一场婚礼,宴请了整个村里的乡亲。

    他坚持要将我“娶”进门,我向来大度,也就不和他争,欢欢喜喜地嫁给了他。

    当天晚上,他掀起我的盖头,眼睛红红的,仿佛是经过了极艰辛的跋涉,才走到我的身前。

    他握着我的手,单膝跪在我面前,我本来以为他要对我说什么美好的誓言,结果他张口却是说:“娘子,我觉得人生能有这么一刻,沈从死而无憾。”

    “我和你才成亲,你和我说这么不吉利的话做什么?”我有些气恼,“该说些好听的。”

    “是了。”他含着眼泪点头,“我该说些好听的。”

    说着,他将头埋在我膝间。

    我感觉眼泪浸透了我的衣服,只听他说道:“愿我能和你白头偕老,你无悔今日,无悔此生。”

    当天晚上,我以为会是一场香艳的洞房花烛夜,紧张了很久。结果沈从走完整套仪式后,居然和我和衣而睡,规规矩矩躺着,一动不动。我也不好开口,瞧着天花板,睁眼到了天明。

    后来的时光,他一直是如此。老老实实,晚上衣服都不肯多脱一层。我实在有些不理解,总觉得夫妻之间不能一辈子如此。有一天晚上他睡觉的时候,我就直接开始脱他的衣服。

    沈从被我吓得直往后退。我不说话,逼着往前,直到把他逼到墙角,将他身上衣服都脱了下来,他才终于颤抖着一把握住我的手道:“欢儿,我们不能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我皱着眉头。

    他眼中全是慌乱,过了好久,终于对我说:“我身上有毒,不能行房。等以后身体好了……再说。”

    “你中毒了?什么毒?!”我诧异地问。

    他摇摇头:“我自

    己是大夫,自己清楚,不妨事的。只是这种事……不能做。”

    话说到这里,我不好再多说什么。

    实话说,虽然我孩子都生了,但对这件事却没什么记忆。看着沈从,我感觉责任大过肉欲。他没有要求,我自然也就不会主动提起。

    于是我们就这么把日子过下去。白天他挣钱,我带孩子,干些做饭、打扫、修理院子的轻活。等晚上回来了,他就砍柴、洗衣服,做些重活。

    这些重活本来我也想做,但他坚持不肯,总说他力气比我大,我受不得寒。于是他一双贵公子的手,渐渐也有了茧子。

    有一年冬天,他去河里洗衣服,回来的时候手上裂开了口子。我捂着他的手,心疼不已,他看着我,温和地说:“没什么关系,只是冻伤而已。等开年赐儿的病好了,我们就能攒下些钱来,以后的衣服就花点钱请别人洗好了。”

    我不知道该说什么,只觉得眼里一片湿热。

    我并没指望赐儿好了,就这样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。

    赐儿快两岁的那年冬天,他的病情就平稳了下来,虽然没有根除,但也不会像一开始那样随时都有死去的风险了。

    有一天沈从突然对我说,他得回去了,朝廷需要他,天下需要他。

    当时我惊得差点把手里的孩子摔下去。

    好在我还有那么一点理智,我愣了半天,看着他坚定的神色:“我们母子跟你一起去……反正咱们三个人在一起,就是一个家,在哪里又有什么关系呢?”

    “不行。”他立刻反驳,“我仇家甚多,一回楚都,可能自身难保,我不能将孩子带回去。”

    “那好,”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,握住他的手道,“我们母子在村里等你,你放心,我会好好照顾他,你要是死了,我就让他给你报仇!”

    沈从无语地看着我,好半天,才终于道:“我和你一起走,赐儿留下!”

    我一愣:“你不是说你仇家众多,自身难保吗?你让我跟你去,不是让我跟你一起去死吗?”

    沈从笑了笑,灯光下,他如玉的面容染上了绯红。他握着我的双手,抬到他的唇边,温柔地吻了下去,似是撒娇一般:“那你愿不愿意?”

    “这当然不行!”我断然拒绝。

    他面色一僵,眼中神色暗了下去。

    我忍不住笑了,温柔地说:“我先把赐儿安置好,帮你砍几个仇人,和他们同归于尽,再随你去!你可要等我。”

    沈从呆了呆,忍不住红了眼眶,他猛地将我拉进怀里,沙哑着声音说:“我怎么会不等你?多久我都等得,只要你来。不过,我不想等太久。”

    说着,他放开我,盯着我的眼睛道:“如果我将死在楚都,我希望有你相随。”

    我想了想,觉得他有点蠢:“咱们不回去,不就行了吗?”

    沈从:“……”

    他不再和我交流。

    第二天清晨,我还在睡梦之中,他就将我抱了起来。等我彻底清醒的时候,发现我已经在马车上了。

    “咱们去哪儿?!”我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我看着这宽大的马车,暗暗计算着里面的物件大概值多少钱。沈从身上穿的再也不是平日的粗布长衫,却是上好的青色丝绸,外披白色兔裘。他手中拿着一个竹筒,温和道:“去楚都。”

    “赐儿呢?!”我如梦初醒。

    “我交给我的下属了,先让他在村子里安全地待着,等着时机合适了,我们再把他接过来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还有回头的机会吗……”一想到他是拉着我去楚都送死,我就快哭了。

    他笑了笑,将我拉到怀里,温和地说:“当然没有了,我要带你回去,去见见我家人。”

    “你家在楚都啊……”我绞着裙子边,猜想他果然是我从江里捡的,家里人在楚都,还能派这么大的马车来接,我一个家道中落的村野姑娘,要不是从江里捡,真没办法去弄这么一个家里有钱、长得又好、脾气又好的男人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他温和地说,音调却隐隐压抑着什么,“到时候,我带你去见我大哥。”

    “好!”我笑出声来。

    他忙道:“你这么高兴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只是在想,”我转头看着他,一脸认真,“你哥一定很有钱,肯定会给我个大红包。”

    他笑出声来,刮了刮我的鼻子:“财迷,又没让你赚钱,你天天这么贪财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相公啊……”我哀号道,“你不当家不知盐米贵。要不是我精打细算,咱们家只能喝西北风了。”

    听着我的话,他忐忑地问:“钱不够用?”

    我白了他一眼,一个教书先生,能有多少钱?扣掉衣食住行的用度,连买零嘴的钱都剩不了多少。

    瞧见我的眼神,他微微红了脸,低声道:“别担心,回楚都……我有钱。”

    “行了!”我挥了挥手,“我知道你有钱,我跟你走!”

    就这样,我们踏上了前往楚都的旅程。

    其实楚都离我们所在的小镇并不算远,也就两三天路程。

    临近楚都前,沈从突然拿出了一个人皮面具给我,认真嘱咐我:“到楚都后,绝对不能摘下来,听到没有。而且不能告诉别人你失忆了,更不能说你还有个孩子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他不答话,只是帮我把面具敷上。

    我拿着镜子照了照现在的样子,这个相貌比我原本的相貌年轻很多,看上去就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。

    沈从敲着桌面,淡淡地说:“因为你的身份不只是一个家道中落的千金,你还是个重犯。而我身份高贵,不能娶个重犯,也不能娶个可能有病的妻子。至于不承认赐儿的存在,是我不想将他卷入这楚都的事情来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重犯?!”我忽略了其他的话,只关注到这一句。

    沈从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,说出的话却让我通身发冷:“你家人贪污,你是唯一的遗孤。虽然这都是先帝在位时的事情了,但是也不能让人识破身份。”

    “贪污?!我家人还有这胆子?!我难道是什么世家大族出身?!”

    “不是世家大族才能贪污,你家么……”他嘲讽一笑,“算个书香门第吧。小门小户,但胆子特别大。”

    听他的话,我有些不满,但一想到自己还是个重犯,心中的忧虑将不满压了下去。

    我一路愁苦了半天,眼见着要进楚都了,不由得紧张地问他:“阿从,我不会被认出来吧?”

    “放心吧。”沈从笑了笑,“我去找第一画皮师画的脸,不会有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你乖乖的,”他抚摸着我的头发,温和地说,“我保你没事。”

    说着,他又千叮万嘱了许多,包括我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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